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
2014年12月13日,南京在首个国家公祭日鸣响警报1分钟。上午10时,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习近平总书记搀扶着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85岁的夏淑琴一同走上公祭台,为国家公祭鼎揭幕。一起参加揭幕的还有13岁的阮泽宇,他的祖辈惨死在日寇的屠刀之下。随着拉动丝带,幕布徐徐降下,一尊高1.65米,重2014公斤的三足圆形铜鼎呈现眼前
习近平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说,日本侵略者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震惊了世界,震惊了一切有良知的人们。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都对南京大屠杀惨案进行调查并从法律上作出定性和定论,一批手上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受到了法律和正义的审判与严惩,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习近平强调,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任何人要否认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事实,历史不会答应,30万无辜死难者的亡灵不会答应,13亿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都不会答应。
30多万,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曾经鲜活的中国人的生命。中国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体现的是对人权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对和平的向往。日本右翼分子打着“尊重死者”的幌子,托词“死者为大”“死者即神”,不顾国际社会的一再谴责,一意孤行参拜供奉有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既然“死者即神”,那么被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屠杀的南京30万生灵,应该不应该得到稍有良心的日本人的最起码的忏悔和尊重?日本号称已经进入现代民主社会,动不动就打出“尊重人权”的口号,要尊重人权,就应从尊重别国国民最起码的生存权做起,就该老老实实地到侵华日军实施屠杀的地方去谢罪。就像1970年12月联邦德国总理维利·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下,认罪、忏悔、虔诚的一跪感动了成千上万的波兰人,使在场的来自世界各地的外交官和记者无不动容。勃兰特的这一跪,胜过千言万语。一个朋友曾经问过当地的犹太人:你们恨德国人吗?他们说不恨,因为德国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民族!
残忍、嗜血是人类扭曲的变态心理,是阻碍人类文明发展的毒瘤,理应受到全人类的唾弃。因此,世界许多国家都以设立纪念日的形式,提醒人们勿忘历史,警惕噩梦重演。例如,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德国的大屠杀受害者纪念日、俄罗斯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以色列的大屠杀纪念日、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日等。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与上述纪念日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将使南京大屠杀成为世界人民集体记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牢记战争悲剧、追求共同和平的重要历史资源。
硝烟已经散尽,警钟仍需长鸣。牢记国耻,勿忘国殇,富国强军,锐意进取,居安思危,常备不懈,警惕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绝不让历史重演,这就是设立国家公祭日和举行国家公祭仪式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