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地物化文明委发[2013]2号
关于深化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和谐创建的成果,认真总结文明和谐建设的经验,开创文明和谐创建工作的新局面, 推动我院建成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我院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良好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二、奋斗目标
巩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成果,争创“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的殊荣。
三、工作原则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团齐抓共管,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贴近实际,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开创文明和谐创建工作新局面。
四、重点工作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职工的文明素质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创建文明单位全过程、贯穿全院建设各个方面,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献身地勘事业的信念,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单位的凝聚力得到大幅提升。
2、管理规范科学民主,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
坚持和完善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院务公开,使广大职工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干部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落实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交通安全工作,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全面建设学习型组织,深化企业文化建设
继承和弘扬“三光荣”精神,崇尚和维护和谐地勘的文化理念,不断推进和谐地勘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把院建设成学习型组织,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无“黄赌毒”、邪教等丑恶现象。
4、深化民主法治建设
采用宣传栏、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的水平和能力。认真落实治安防范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治安防范制度和措施,确保全年无刑事犯罪等重大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5、加强文明环境建设,着力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
建立和完善全院考核评比办法,促进文明“细胞”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榜样作用,以先进促进后进,以典型带动全面,努力夯实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环境。继续改善和管理好“职工之家”和“离退休职工活动室”,努力形成一个职工群众欢迎的科学健康的生活环境。
五、具体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把深化文明和谐单位创建,争创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职责、任务和分工安排部署。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和干部要真抓实干,身先士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做出表率。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各自承担的分解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3.总结经验,扩大成果。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省直文明办单位标兵的中心工作,及时总结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不断巩固并形成富有特色的创建工作经验。
4、各部门根据任务指标分解做好文字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我院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的要求,完成党建及文明创建工作目标及通讯报道工作。
附件1:关于深化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2: 2013年全院党建和精神文明年度考核表
附件3: 2013年全院通讯报道任务分解表
物化院文明委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