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根据住建部关于《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复审换证实施办法》,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有关要求,经营科积极组织力量对我院工程勘察有关业绩、注册人员资格、设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及时准备复审换证申报材料,完善有关报批手续。经运城市住建局、省住建厅严格把关,报住建部核准,于近日完成了复审换证工作。按照新的《办法》,我院可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