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领导、老前辈们:
你们好!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在这秋高气爽、硕果飘香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 “九九老年节”。在此,我谨代表院党、政、工领导和全院职工,向全院离退休老同志和在座的各位老领导、老前辈们道一声节日的问候和衷心的祝愿,同时也祝你们健康长寿、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各位老领导、老前辈,你们是山西地质事业的有功之臣,也是我们物化院的有功之臣。你们为山西地质事业的发展,爬山涉水、风餐露宿,以无私奉献的艰苦奋斗精神,足迹踏遍了三晋大地的山山水水,是你们昨天的辛勤工作,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辉煌。
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吃水不忘打井人”,对于你们的历史功绩,我们决不会忘记,也不应该忘记。你们虽然退出了工作岗位,但你们为了祖国的地质事业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和地质工作者的优良品质和作风,丰富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崇高的威望和广泛的影响仍然在我们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历史将永远铭记你们的功绩,你们是我们的骄傲。
近年来,我院在局党委和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可喜成绩,产值由2003年的4000多万元到今年十月己达8000多万元,职工收入明显增加,生活、工作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你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职工向你们表示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了。
“霞披夕阳情无限,霜染秋枫叶正红”。过去,你们在岗位上以满腔热血,为祖国的地质找矿事业为山西物探的发展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为我院的经济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建立了光辉的业绩。今天,你们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用长期积累起来的丰富知识和宝贵经验,通过各种方式继续发挥着余热,为我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出谋划策;当年,你们用心血和智能浇铸的地质资料,为我们铺就了今日继续前进的道路;现在,你们继续保持一个健康向上的心态、乐观积极的精神,对我院的发展十分关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从不提过分要求,表现出极高的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表现出老地质工作者的优秀品格,确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和尊重。
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最近山西省人民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就我省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完善地质工作机制,扩大对外开放与技术交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尤其是发挥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地质勘查单位从事矿产勘查,对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收益,其溢价部分由省、市、县、地勘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决定,煤炭按6:2:1:1的比例、其他矿种按4:2:2:2的比例分成,地质勘查单位所得部分可用于更新设备和改善基础设施。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依法取得的矿业权,按市场化原则运作。地质勘查单位自筹资金形成的矿业权,可以依法自主处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依据我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国有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地勘单位基地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过多的问题。地质勘查单位改革中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参照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意见》还就依靠科技和人才,增强地质工作创新能力等进行了部署,如:建立多渠道的地质科技投入体系,增加地质科技投入,加强地质类教育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地质类教育的财政投入。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对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倾斜、完善津贴补贴政策。结合地质勘查单位的特点,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支持地质勘查单位引进专业对口、工作急需的各类地质人才。
《决定》的出台为我们地勘单位的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良机。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新困难、新挑战。我们需要并渴望能够继续得到你们的热情关怀和悉心指导。我相信,有局党委和院党委的正确领导,有各位老领导、老前辈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团结和带领全体职工共同为打造山西物探品牌而努力奋斗。
“最美莫过夕阳红”。祝愿在座的老领导、老前辈、全院的全体离退休老同志身体健康,节日愉快!
最后,我用一首诗来献给大家: 九九重阳金光照,万紫千红大地明。人老不失戎马志,余热生辉耀九重。振兴物探心不老,祝与青松永同龄。 谢谢大家。